
各州、市人事局,各企、事业单位人事(干部)处:
为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人才工作的决定》,依据国务院《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教育改革全面推进素质教育的决定》中指出与国际接轨,加强职业教育和培训,在全社会实行学业证书和职业资格证书并举的制度,积极推行社会化、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的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切实提高相关人员的职业素质和工作能力。中国人力资源开发研究会决定自2005年10月起,在全国范围内开展相关人员的职业培训与资格认证工作。
为让此项工作更好地在云南地区开展,经云南省人事厅批准,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作为云南开展人事人才职业资格认证培训项目的唯一单位,全权负责对项目的组织管理与具体实施工作,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培训认证严格实行全国统一标准、统一教材、统一试卷、统一考试、统一评审。每年全国统考原则上安排四次,具体时间为每年4月、6月、10月、12月的最后一个星期日;
二、认证项目的培训,本着“自愿申报”的原则,由职业资格认证办公室委托各培训单位按照中国人才研究会的统一要求,在培训完成后参加全国统一考试、并经职业资格考评委员会考评合格后,颁发相应级别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人员资格证书”;
三、请各单位能够充分认识此项培训工作的重要性,结合本单位实际,积极配合,精心组织,认真实施,切实把培训工作抓紧,抓好,抓出成效。
四、有关培训认证项目申报事宜,请与云南省军队转业干部培训中心联系。
二○○六年二月十六日